劳动用工协议

时间:2023-12-17 00:33:35
劳动用工协议(汇编15篇)

劳动用工协议(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用工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用工协议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出纳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可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承诺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20__元。

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期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劳动用工协议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确定乙方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甲方应于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青岛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内容如下:乙方工资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按月结算工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次月8日(节假日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向工人支付生活费元,剩余记在剩余户,年底返乡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约定福利待遇如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内包含各项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指定地点缴纳。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五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3)、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工资的50%乘以剩余未履行合同月份进行赔偿。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 ……此处隐藏15371个字……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协议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订立的用工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将自动解

除、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3、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4、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6、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 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濒临破产,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 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用工协 议终止的过错责任。

(二)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和要求,甲方有 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 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协议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 1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 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 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一)甲方的资料、销售额、物品进出货来源、价格属于甲方的 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薪资及聘雇记录、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 及本店规章要求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二)对于负责人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本协议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协议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劳动用工协议15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实例分析:

我在某招聘会发现某公司招聘程序员,询问情况时招聘人员说“招的是临时工,项目完成后就要走人”。后来到该公司上班,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养老保险。人事部门的解释是“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临时工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想问现在还有临时工吗公司是否可以不跟我签合同可否不缴纳养老保险

劳动法律师解答:

你所咨询的是临时工的约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提法和规定了,你的公司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原因分析:

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法》公布实施以前,临时用工现象是普遍存在的。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我国全面实行合同制度,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上有所区别。

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5条、第68条的有关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可以采取的方式。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临时岗位上用工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掌握,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而非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招用“临时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发生在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后,你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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